(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5日電)高雄市衛生局對攤商、夜市、餐飲業及醬料製造等抽驗調味醬料,採樣87件,檢驗防腐劑、糖精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等,其中2件與規定不符,已要求下架並裁罰。 2件不合格產品都辣椒醬,1件位於左營區的食品工廠製售,檢出防腐劑(苯甲酸)1.3g/kg;1件是鳳山區臭豆腐攤商,業者為增加風味,自行添加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(甜味劑)。 衛生局依法裁處並責令業者將產品下架,市府也為加強源頭管理,針對違規食品工廠進行製程工廠製售和品質管理的現場稽查,再次抽驗辣椒醬產品已符規定。 衛生局指出,依照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,辣椒醬「苯甲酸」使用量為1.0g/kg以下,環己基(代)磺醯胺酸(甜味劑)不得檢出。 衛生局說,如長期偏好食用同而吃進高量苯甲酸及甜味劑的食品,可能會造成身體不適如腹痛、嘔吐、拉肚子等現,呼籲食品業者,切勿違法使用添加物以延長保存期限,違者會被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。10511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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